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实际及长远发展的需要,学院内设机构(职数、职级、类别等)设置如下:
一、设置原则
1.科学合理、精简高效与干部岗位职数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。
2.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与学院自身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原则。
二、机构类别、数量及名称
学院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管理机构、教学机构和教辅机构三类。共设置内设机构31个(新增设机构5个),其中党政管理机构(含群团)17个,教学机构10个,教辅机构4个。
1.党政管理机构(17):
办公室(党办、校办)、组织部、宣传统战部、纪委办公室(监察处)、人事处、计划财务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保卫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后勤服务处、校企合作部、工会、团委;新增设审计处、资产管理处。
2.教学机构(10):
化工与材料技术学院、制药与环境技术学院、机械与汽车技术学院、电气与信息技术学院、经管与艺术学院、基础教学部、思政教学部、化工生产技术培训中心;新增设体育教学部、机电与智能技术学院。
3.教辅机构(4):
质量管理中心(高教所)、网络信息中心、图书馆;新增设国际交流中心。
三、机构职级、岗位职数及类别
党政管理机构岗位原则上设置1个副处级和1个正科级(或1个副科级)岗位,其中工作任务繁重、工作量大的机构岗位,原则上设置1个副处级和2个正科级及2个副科级岗位;学院教学机构岗位原则上设置2个副处级和2个正科级及2个副科级岗位;新增设的审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国际交流中心3个机构岗位上设置1个副处级岗位,不设置正科级及副科级岗位。
学院17个党政管理和群团组织机构为管理岗位;10个教学机构中党总支书记、学办主任、辅导员等岗位为思政教育专技岗位,院长(主任)、副院长(副主任)、院办主任(办公室主任)等为教学专技岗位;4个教辅机构及科研处的学报编辑岗位为专技岗位。学院内设机构职数、职级等详细情况见附件。
中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7年5月18日